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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號:(2024)第011號
隴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受申請人委托公告如下:?
申請人王軍賢持相關材料(死亡證明、家庭關系證明等)申請繼承王宏林位于隴縣炭市街17號林場家屬樓1幢2單元1樓東戶不動產,登記簿記載的所有權人為王宏林。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》及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有關規定,現予公示。如有異議,請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我中心。逾期無人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,我中心將予以登記。
地址:隴縣市民中心一樓不動產登記窗口
聯系電話:0917-4501088
公告單位:隴縣不動產登記中心
2024年11月22日